识三年,相知三年,相恋三年,一共九年才可以进行走婚。如今这样的规定早就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淡出摩梭人的生活原则,不过,走婚之前要有较长时间的交往,并必须征得父母的同意,这些还是没有变的。
走婚之后,等到小孩子出生之后一个月,父
亲必须要到女方家里摆酒款客,将村里所有认识的人都招来喝酒。不过,抚养小孩的责任就落在了小孩的母亲和舅舅身上。在摩梭族里,舅舅拥有比父亲更高的权威,也是晚辈必须孝敬的对象。而在生养新生命的同时,每一个家庭都会有一些女性为了平衡家里面的人口数量,而牺牲了自己的生育权力。她们也因此受到家人更多的尊重。
不过,卓玛也承认,随着时间的推移,摩梭人的婚姻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单一,像最为传统的“走婚”,与汉族一样的结婚,以及其他一些介于其中的婚姻方式,都开始为人们所接受。至于到时候卓玛会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接受生命中的另一个男人,卓玛自己也不知道。
祖母屋
离开泸沽湖的最后一天早上,我们有幸受到卓玛的邀请,去她们家里的祖母屋看看。
在摩梭族的习俗里,祖母屋是母系家屋的中心点,一般建在院子的右边,用来供养家族中最有权威的女性,也是家屋集体活动的场所,是议事,炊事及敬神,祭祀的核心部分,而在祖母屋里接待客人是摩梭族最高的礼节。
跨过高高的门槛,我们走进了这间略略有些昏暗的祖母屋。祖母屋都是用木头搭建而成的,除了一
个屋顶的通气窗,四周见不到任何窗户;房间的摆设简朴、陈旧,靠火塘的侧面有一张很古老的封闭式木床,也是老屋内惟一的一张床;门口的木龛内叠放了几头制作好的猪膘肉,压得平平的,这是古时候摩梭人财富的象征,猪膘肉越多就代表家里越富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