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日,《反垄断法》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,明年8月1日正式实施,业内人士认为,有悖于反垄断精神的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》随之也将迎来变革。最新的消息是:关于《办法》的修改意见已经由商务部出面在社会上广泛征集
共赢才是硬道理
在有着数千个选择的车市,消费者手握“性价比”的尺度在市场上游刃有余,这种由供求关系形成的买方市场本属自然。价格反映的是一种商品在市场上的供需状况,竞争状态下形成的价格对产业的协调发展起着天然的调节作用,然而,或明或暗的“价格联盟”却时有出现。厂家在操纵经销商的背后,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,离开了竞争,市场就成为死水一潭。
不可否认,在汽车销售这样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中,近年来厂商的利润在逐年下降,但这只能映衬出以前的高利润。现在价值回归,实属正常。好的车型、好的服务加上具有竞争力的价格,这才能促进汽车市场的稳步前进。
很显然,一家汽车公司想要能够赚取最大利润,获得最长远的发展,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与经销商和谐共赢,这是基于商业原则能够推导出的合理结果。
道理实在是很简单:只有消费者满意了,经销商赚钱了,汽车生产企业的利益才能最终得到保证。